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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政策
个人篇 | 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量: 作者: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4号);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培训对象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三、承训单位

西安市人社局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二)培训补贴对象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不得就同一等级培训重复享受补贴。

五、补贴标准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六、申请流程

培训结束后15天内向市、区(县)职业能力建设处(科)上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七、申请资料

(一)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三)培训合格证;

(四)实现创业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创业的相关材料,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五)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单位申请的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八、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29-86786910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29-85627428(创业办公室)

029-85628036(就业办公室)

029-85628096(校友办公室)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西京学院科研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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