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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篇 | 就业见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量: 作者: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三、申请流程

(一)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1.登陆“秦云就业”小程序“首页”→点选“职位”→点选“就业见习”→“搜索”或浏览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或直接点击“立即申请”,完成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2.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浏览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同见习基地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并提交申请材料→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

四、申请资料

(一)毕业年度在校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在校证明。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④《毕业证》复印件。

(三)失业青年: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

五、补贴标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月/人;

(二)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29-85627428(创业办公室)

029-85628036(就业办公室)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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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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