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各省级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现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实施步骤
各高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研究生推免工作的统一要求,将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制定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办法。在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一)宣传动员
各高校应综合运用各类方式,面向全体在校学生、重点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进行宣传动员。
(二)招募选拔
1. 招募指标
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新增招募指标185个,按照奖励先进、突出扶贫、鼓励配套等原则分配至各高校,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附件1)。
2. 选拔条件
(1)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对于少数无综合测评的高校,专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底线应不低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高校,须提前向全国项目办书面请示并获得批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选拔流程
(1)各高校须按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2)严格执行自愿报名、项目办审核、集中考核面试(报名登记表、面试人员建议名单见西部计划官网)、面试全程录像、纪委全程参与等相关程序。
(3)高校项目办统一组织入围学生体检。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考虑到时间紧张的因素,建议各高校将所有入围学生(含递补学生)一同进行体检,以免因递补人员无时间体检,无法完成招募计划。
(4)选拔结果经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园网等公共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各高校应在2020年9月25日(周五)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
(6)各高校项目办在2020年10月25日前,指导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审核(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和高校代码请与省级项目办联系)。
(7)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三)培训及上岗
1. 加强团支部建设和岗前培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各高校项目办应及时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支部建设。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台账,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开展不少于60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培训记录台账。学校要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制定相应措施鼓励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各省级项目办要继续探索统筹开展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
2. 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各高校项目办要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报到时间原则上与当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同步)。服务省项目办要开展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教学授课技能、团队精神塑造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志愿服务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高校项目办需向全国项目办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派遣上岗。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集中培训后应直接上岗。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聚焦“支教扶贫”主责主业,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安排在当地县级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县级以下同一所中小学派遣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人,不多于5人,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
暑假期间,服务县项目办要在保障志愿者安全和解决食宿条件等前提下,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到当地有关单位实习,或集中参与“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假期陪护、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服务,或参与其他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工作等。如服务县项目办确因特殊情况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延期报到的,须向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四)新增和调换服务地的审定
1. 拟新增或调换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县级行政区域)的,原则上派往52个未摘帽贫困县、三区三州地区(见附件2)或高校对口扶贫县。第23届新增指标3人及以上的高校(新增指标不足3人的高校鼓励自配指标达到3人及以上),应在附件2中任意选择三个新增服务地并确定拟派遣人数,同时就选择意向进行排序(至少选择一个未摘帽贫困县),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统筹考虑高校填报意愿,按各省和高校对口扶贫优先原则与高校进行协商和调剂,最终确定高校与新增服务县的匹配关系。
2. 经全国项目办核准新增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的县级项目办应与对应高校项目办签订意向协议书(相关模板见西部计划官网),此项工作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 各高校项目办要尽可能保持服务地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需调整现有服务地或部分调整服务地、服务人数的,须与拟调入地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初步沟通同意后,书面报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批准。
三、保障机制
1. 各高校项目办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工作要求
各级项目办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高校项目办一方面要推动学校党委专题研究研究生支教团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考核表彰、宣传推介、跟踪培养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将研究生支教团骨干纳入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对象;另一方面积极依托学校力量着力推动和参与服务地县域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好研究生支教团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省各级项目办要定期开展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抓细抓实志愿者上岗离岗、请销假、志愿者安全事故月报告等制度。要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作为重要的实践育人平台,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感人故事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成长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
需循惯例报送全国项目办的相关材料,应在2020年10月30日报出。
附件:
1.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指标配置表
2.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高校申报未摘帽贫困县及三区三州地区意向统计表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727
全国项目办邮箱:xbjhqgxmb@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505室
项目管理处(邮编:100005)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