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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 作者: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4年度公开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决定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度公开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统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南充市市级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4.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6.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以后出生)。

7. 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规定。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3月。学历学位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3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考调岗位、岗位简介、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南充市委组织部联系。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度公开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14日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3月16日8:00至3月16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于2024年3月下旬,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笔试全程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4.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 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 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7. 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需出具“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书面申请,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身份,不保留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可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排名。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差额考察人数不少于计划名额的50%。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

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由南充市委组织部确定聘用岗位和等级,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817—2873766

监督电话:0817—3099972

六、本公告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度公开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6日 

附件: 

2024年度公开考调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调

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拟定岗位

名额

岗位资格条件

咨询电话

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2001

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

从事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管理八级以下或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

3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0817—287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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