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情况和行为(“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法
(一)现场举报:科研楼3楼 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
(二)电话举报:029-85628165
(三)邮箱举报:363674190@qq.com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反映和举报。
西京学院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