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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认定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1 浏览量: 作者:

为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实施全员参与就业工作制度,鼓励全体教职员工深挖资源,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就“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1.在就业学年度内(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教师需积极主动联系应届毕业生进行就业结对帮扶,推荐其成功实现签约就业或创办企业。

2.被推荐学生实现签约就业或创办企业后,教师需下载并填写《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师和被推荐学生签字后,由被推荐学生在办理签约手续时,将签约材料和登记表一并交至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若学生办理就业签约手续时未提交登记表,或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中被推荐学生就业信息变更为待就业(离职),则认定该生无推荐就业教师。

3.教师需在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底前,与被推荐学生保持联络,做好就业跟踪指导及信息核查工作。若被推荐学生就业工作单位变更,教师需督促该生联系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重新提交登记表。

4.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办理毕业生签约手续时,留存学生签约就业材料,并在登记表填写核定意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被推荐学生(转)交推荐教师。

联系人:徐老师 内线:6989 外线:029-85628167

附件: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登记表

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编号:

教师推荐学生成功就业登记表

被推荐学生信息 姓 名
学 号
所在学院
专 业
联系电话
Email
就业单位或创办企业名称
就业岗位
签约方式
单位性质
签约时间
签 字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书编号
推荐教师信息 姓 名
工 号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签 字 年 月 日
核定意见 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年 月 日

说明:

    1.在就业学年度内(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教师推荐应届毕业生成功实现签约就业或创办企业后,下载并填报此表,一式两份。

    2.教师和被推荐学生签字后,由被推荐学生在办理签约手续时,将签约材料和登记表一并交至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

    3.签约方式: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创办企业。

    4.编号由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负责填写。

联系电话

029-85627428(创业办公室)

029-85628036(就业办公室)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西京学院科研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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